大奭官制

出自眾神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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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奭官制是指大奭帝國中央政府的組織制度。

現行官制以內閣為最高行政機構,由內閣總輔大學士總理朝政。內閣之下設九名大學士,各兼領一省或一院,分掌行政、皇權、軍權、監察、司法、財政、警政、教育及衛生九項權力。立法權由門下府行使。

中央機構以省、院、廳、司為基本層級,這一架構確立於元通二年(3740年)的政府改制。

沿革

  • 3685年:復日變法期間設立律政院領政院
  • 3686年:頒布《復日典御》,初步確立典御體制。
  • 3740年:政府改制,以省、院、廳、司為基礎單位。
  • 3781年:成立度支省,主理稅務與收支。
  • 3884年:頒布《苑合典御》,確立現行體制。
  • 3983年:改行四年內閣制。

概要

權力 字頭 兼領大學士 所領之職 機構
行政 朝奉大學士 中書令 中書省
皇權 華宸大學士 宗仁令 宗人省
軍權 招討大學士 樞密令 樞密省
監察 廉昌大學士 監察令 御史都察院
司法 御行大學士 御律令 御律省
財政 華理大學士 度支令 度支省
警政 禁宇大學士 安疆令 安疆省
教育 謙信大學士 國教令 國教省
衛生 祐康大學士 衛生令 衛生省

內閣

另請參閱主條目:內閣 (大奭)

內閣為大奭最高行政機構,其首長與輔佐官如下。

內閣總輔大學士
正一品,總理朝政,為政府首腦。內閣以總輔之名稱之,例如「羽正音內閣」。
內閣協輔大學士
從一品,分左、右二員:
  • 左協理掌文政,兼領門下府。
  • 右協理掌武備,兼領樞密卿。
欽差特命大臣
臨時差遣之職,佩金魚符,代天巡狩。
九大學士
分掌九權,並兼領相應的省院。各權的官職以固定字頭標示,詳見概要表。

宗人省

宗人省為皇室與貴族的樞機機構,下轄:

  • 紫荊臺:御前侍從機構,設十二尚宮,分掌起居注及璽寶符節。
  • 九寺:保留太常、光祿等九寺的名號,僅行禮儀職能。

中書省

中書省為行政總樞,兼理外交事宜。

內院

負責調查民情與民間事宜。

  • 輿情司

刑部

  • 羈監司:負責一般監獄管理。
  • 御監司:負責皇室監獄管理。

吏部

  • 考功司:負責官員的考績與陞黜。
  • 銓選司:負責官吏的選任與調派。

戶部

  • 濟民司:主管經濟與福利,下設四辦:
    • 平準辦:物價調控。
    • 賑濟辦:災荒救濟。
    • 專售辦:主理菸、酒等限制商品。
    • 福利辦:鰥寡撫卹。
  • 戶館司:主管戶政事務,執行階戶制相關登記。
    • 王化辦:原為殖民移墾機構,今為移民辦公室。
  • 倉場司:負責糧倉管理。

禮部

  • 文化司:文化事務。
  • 典儀司:朝會與典禮。
  • 洋務司:外務往來。
    • 大洋外務察調室

工部

工部為公共工程機構,下轄:

  • 驛傳司:道路與驛站。
  • 航運司:水運與空運。
  • 郵電司:統籌郵政、電子與資訊。
  • 工程司:科技與工程研究。
  • 營繕司:公共建築修築。
    • 技通司:統籌工院人才培養。

國教省

國教省主管學校與國民教育,下轄:

  • 國子監:最高學府,掌經史教學。
  • 國教院:編纂教材,督導地方學政。

衛生省

衛生省主管衛生與醫療事務,下轄:

  • 民醫院:統轄帝立醫院體系。
    • 帝立京都總院
    • 帝立紫荊總醫院
    • 路立總醫院
    • 各地衛生所
  • 疫策廳:疫病防治研究。
  • 疫調廳:疫情調查中心。
  • 藥材廳:藥品監管。

度支省

度支省成立於3781年,主理財政與稅務,下轄:

  • 度支廳:國庫收支。
  • 東洋銀行總行
  • 中央銀行:隸屬度支體系,但依法獨立行使貨幣政策。
  • 查鈔廳:鑑別鈔票真偽。
  • 稅課廳:賦稅徵收。
  • 會計廳:賬目核驗。

安疆省

安疆省主管國土安全。

公安廳

公安廳主管警政治安。

地方警政體系:

  • 京司禁衛署
  • 各道總衛署
    • 各巡衛門
      • 各巡衛所

專業部門:

  • 斷事監:主責刑事案件。
  • 普案司:負責一般治安、行政違警、交通管理,以及民事糾紛的初步處理。
  • 察務司:偵辦叛國、間諜、恐怖活動、違憲武裝組織及重大國家安全案件。
  • 京察司:負責涉及皇室的案件。
  • 察外司:處理跨國土、跨國籍案件。

其他各廳

  • 疆理廳:疆域勘測。
  • 備倭廳:海防要務。
  • 稽查廳:關津稽查。

樞密省

樞密省執掌軍國機要,由招討大學士兼領樞密令統轄。

軍院

陸軍廳
掌步騎調遣,下分遠征軍、備軍、監軍三類:
  • 遠征軍
    • 遠洋遠征軍參贊總司
    • 教訓遠征軍參贊總司
  • 備軍
    • 京畿方面軍
    • 遼漢方面軍
    • 京荊方面軍
    • 劍川方面軍
  • 監軍
    • 東洋密備總監
    • 南洋警備總監
    • 華霞警備總監
    • 西寧警備總監
水軍廳
掌艦隊統御,下轄:
  • 特動艦隊參贊總司
  • 北洋水軍艦隊總司
  • 東洋水軍艦隊總司
  • 南洋水軍艦隊總司
  • 大荒水軍艦隊總司
  • 運航水軍艦隊總司
  • 特常水軍步軍總監
  • 運航科暨護衛總司
空天軍廳
原稱天軍廳,原為統御飛空艇空中艦隊的機構,今統御近空軍與遠天軍。

其他各廳院

  • 校檢廳:將校銓選。
  • 輜重廳:輜重運輸。
  • 四調院:密探諜報。
  • 試研院:武器研發。

御律省

御律省主理憲法解釋與法庭運作,下轄:

  • 典御院:憲法法庭,處理事後違憲審查。
  • 審法院:處理事前憲法審查,審核遭中書省提出違憲疑義的門下府法案。
  • 刑律院:刑事法庭。
  • 民律院:民事法庭。
  • 檢律院:掌公訴與法律監督,並指揮重大刑事偵查。

御史都察院

御史都察院為風憲總司,下轄:

  • 兩廳八道監察御史:分巡各州。
  • 六科給事中:稽核文移。
  • 巡察使:稽察各部門的廉潔。
  • 巡按使:持尚方寶劍巡察,象徵皇室授權。巡按使僅供查案,不得斷案。
  • 布衣御史:微服暗訪。

門下府

門下府為立法議政機構,採兩堂制,並由內閣左協輔大學士兼領:

  • 勤政堂:掌預算與法案首議。
  • 制法堂:掌法案的覆議與修正。

權力制衡

大奭官制透過多重機構相互制衡:

  • 違憲審查的雙重程序:中書省可對門下府通過的法案提出違憲疑義,交由審法院進行事前審查;法案施行後,則由典御院進行事後審查。
  • 監察與司法分立:御史都察院負責稽察官員,但巡按使只能查案,不得斷案,審判權保留於御律省。
  • 皇室案件的專屬體系:涉及皇室的偵查、羈押與審理,分別由京察司、御監司與宗人省體系處理。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