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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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奭教育是指大奭帝國的教育理念、行政體系、學制與考試制度。

大奭實行十二年義務教育,高等教育由帝立、國立、路立與民立四類院校構成。在國家標準學制之外,另設國子監、國學院、補校與軍警臣務四條平行體系。

大奭的教育理念融合了中理學的陰陽調和、憲政學的「教民」思想與理機派的技術精神,以「貫徹品德、善意、理智」為國家教育的總目標。依中理學「陰陽同德」之義,女子受教在大奭自古普及,女子與男子同學、同考、同仕。

教育理念

大奭的國家教育觀為「貫徹品德、善意、理智」,科技觀為「興學重研」,兩者共同構成教育政策的基本方針。其思想來源有三:

中理學
主張陰陽互補、各盡其才。教育不以性別區分資格,而重視依個人性向適才適所。中理學所倡的「陰德之學」,更直接促成了女子教育的制度化。
憲政學
杜晟民心論》〈教民〉篇主張「養之而後教之,教之而後聽之」,認為普及教育是國民參與政治的前提。這一思想直接推動了安慶年間的教育普及化。
理機派
沈玠元理機新論》提出「理即器成」,主張技術與匠心合一,奠定了大奭技術教育的思想基礎。學制中的「理機」體系即以此命名。

歷史

太學、女儒院與古典教育

大奭的官方教育始於太學。寧康二十三年(3513年),文宗重修太學,廣開賢路,並許民間獻策,使太學從單純的經史講學,轉為朝廷吸納人才的管道。

依中理學「陰德之學」的主張,朝廷另設女儒院女文監,專考治民、禮法、教化、文策、醫道等學科,形成與太學並行的女子高等教育體系。女子自此大量入學出仕,女官逐漸形成體系;朝廷並以「陰陽同德」為名,實行同職同俸。女子受教在大奭因而自古普及,並非後世改革的產物。

這一時期的教育以經史、禮法與中理學為核心。宣洛子《合經》、《商御典》與史詩《天:全篇》等經典,構成了古典教育的主要教材。

教育普及化

復日變法之後,憲政學的「教民」思想逐漸落實為國家政策。安慶十一年(3702年),朝廷推行教育普及化,設立鄉學與市學,男女童皆就近入學。3713年起全面推動普及化建設,至3715年,書院已遍及全國。

同一時期,理機派的技術思想與工業園的興建相互推動,技術教育開始成為獨立的教育體系。

開拓時代

開拓時代,大奭在各開拓監設立帝國大學,包括:

  • 南洋帝國大學
  • 華霞帝國大學
  • 安寧帝國大學
  • 北洋帝國大學
  • 旅東帝國大學

這些大學作為殖民地的高等教育與研究中心。3957年殖民時代結束後,已獨立地區的帝國大學陸續移交當地政府。

天協高等教育改革

天協年間,大奭推行高等教育改革,主要有三項:

  • 學校名稱中的「帝國」一律改為前綴「帝立」。
  • 去除「新式」、「研備」、「師教」等舊式用語。
  • 確立以帝立、國立、路立、民立四類前綴區分設立者的制度,並建立學校代碼與學制代碼。

行政

機關 職掌
國教省 統籌全國教育事務,由謙字頭大學士兼領國教令
 國子監 國教省轄下的最高學府,掌太學、國學院與帝立大學
 國教院 國教省轄下,編纂教材,督導地方學政與國立、路立、民立院校
樞密省校檢廳 主管軍事院校與軍事體系學制
安疆省 主管公安與國安院校,以及公安體系學制
衛生省 與醫學及公共衛生院校合辦,提供教學醫院
各路政府 設立並經營路立大學與地方學校

學制

另請參閱主條目:大奭學制

大奭學制以國家標準學制為主幹:

年齡 階段 學校
2-5 學前教育 非義務教育
6-10 普通教育 國民學校(五年)
11 第一考試年 普通教育考試與第一休學年
12-15 中等教育 國民中學(四年)
16-18 高等教育 帝立高等、理機高等、綜合高等或國學院(三年)
19 大學入學年 大學教育測驗與國民服務年
20-23 大學教育 帝立、理機、綜合或藝術大學(四年)
24以上 研究與博士教育 研究所、博士班

國民學校、國民中學與高等教育,合計即為十二年義務教育。十一歲與十九歲的兩個休學年,是大奭學制的特色。其中十九歲的國民服務年,同時也是兵役抽籤的時點。

平行體系

國子監體系
皇族與宗室的教育,包括皇族幼教、太學,以及培養皇位與王爵繼承人的帝儲生、世儲生教育。由於大奭皇位繼承不分男女,帝儲生亦兼有皇子與皇女。
國學院體系
古典學術的傳承體系,並培養國子監學官,歷經預博士、預學正、預主簿、預監丞四個預職。
補校體系
為失學者、成人與特殊需求學生設立,修業年限較寬裕,修畢者取得同等學歷。
軍警臣務體系
軍官、文官與公安人員的一貫養成,自十二歲起接受二十三年的教育與培訓。

義務教育與學費

義務教育為十二年,免收學費,公立學校每年僅收取約五十圓的雜費。學前教育不屬義務教育,但國家提供育兒補助;高等教育則由國家提供學費補助。

高等教育

另請參閱主條目:大奭高等教育機構列表

大奭的高等教育機構依設立者分為四類:

前綴 設立者 代表學校
帝立 皇室與中央 帝立京都大學、帝立京荊大學、帝立劍川大學、帝立安黨大學
國立 中央政府 國立中央大學、國立紫荊法政大學、國立上京音樂學院
路立 各路政府 各路的綜合、工業與農業大學
民立 民間 民立紫荊女子大學、民立承文大學

依學制體系,大學分為帝立大學、理機大學、綜合大學與藝術大學四類,授予學士、研士與博士三級學位。

帝立京都大學為帝立大學之首,校訓為「以識為本,以國為根」。

考試與任官

另請參閱主條目:大奭國家考試

學制考試

考試 年齡 用途
普通教育考試(NBSE) 11 中等教育分班依據
外勤公務實習考試(NBOE) 11 進入軍警臣務體系
監普考(TBSE) 11 國子監太學的中等教育分班
大學教育測驗(IUE) 19 大學入學依據

國家考試

文官任用採國家考試,共四級:

考試 資格 通過者稱號 起敘品級
基測 中等教育修畢 幼士
鄉試 通過基測 職士 九品
京試 通過基測 貢士 七品
殿試 京試成績前10% 進士 六品

國家考試的題型分為法規法條、專業技術與倫理道德三大類。臣務體系的大學畢業生視同通過鄉試,可直接報考京試。

考試及格後,依成績列入候補名冊。實際的任用與升遷採遞補制,依品級、推薦、政績、名聲、成績的優先順序遞補實缺、閒缺或苦缺。

另請參閱主條目:大奭官制

性別與教育

大奭的女子教育自古普及。古典時期,女儒院、女文監與太學並行,女子入學、應試與出仕皆為常態;依中理學「陰陽同德」之義,朝廷並實行同職同俸。今日各級學校與國家考試,皆不以性別限制資格。

大奭教育中的性別差異,不在受教權,而在選科。受中理學「陽主外、陰主內」的分職傳統影響,各領域的性別比例長期存在差距:

  • 治民、禮法、教化、醫道等科系,女性居多。
  • 軍略、警政、工程等科系,男性居多。

反映在官員構成上,文官中女性約佔十之六,武官中女性約佔十之二。

傳統書院曾依陰陽分職之制,引導學生循其「天職」選科。小說《風曦傳》描寫一位女學士抗拒書院為她預設的道路、尋求自立,所反抗的正是這種分職禮制,而非受教的權利。此類批評後來也見於協理學共情主義的論述。

女儒院的傳統延續至今,民立紫荊女子大學與國立遼商師範大學的女子學院,皆承其學脈。

參見